丽江市旅游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通知

9月2日,丽江市旅游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通知

各行业分会、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旅游市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我市旅游企业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来丽旅游者和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和旅游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及部署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疫情防线,确保丽江旅游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二、各旅游企业要严格实行“30天无理由退换货”机制,使游客在丽江“购物自愿,退货自由”切实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专人名单需于9月5日前报送各旅行社集团),在客人提出诉求时及时对接处理,满足游客合理诉求。

三、全市旅行社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要求,依法开展旅游经营业务,规范组接行为,明确上游组接信息的准确性,透明性,确保溯源有据;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依法依规购买组合保险,不擅自变更行程,租用车辆要选择合法、信誉好、车况好、安全度高的旅游汽车公司;要加强导游服务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八不准”等相关措施,逐步推进导游派遣制。

四、对于今年1—8月投诉率较多的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市旅游协会将联合市文旅局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培训,培训于9月20日前完成,名单正在梳理中,届时请涉及到的旅行社、导游积极配合。

丽江市旅游协会

2022年9月2日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海莱阿芝 整理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马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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