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请查收

关于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0号)

近期,国内多地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全力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疫情防控作如下通告:

一、从9月2日零时起,对所有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采取“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对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入(返)丽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管控,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

三、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四、近7天内有广州市、深圳市旅居史及拟来(返)丽人员,要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广州市、深圳市入(返)丽人员防控要求。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日

来源 丽江发布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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