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丽江“疫”线】丽江市博物院公开征集抗“疫”见证物

编者按:当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笼罩着全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面对疫情,丽江市文旅系统以及各行各业的人们,始终坚守岗位,用自己的力量,全力以赴参与到这场抗“疫”战斗中。所有人相信,春暖花开总会来临!

2020年伊始,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全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在此次战“疫”中,涌现出无数动人事迹和精彩瞬间值得我们铭记。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获悉,丽江市博物院作为地方综合型博物馆,是历史的关注者、记忆的保存者。为将这段历史永久记录与保存,丽江市博物院现面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征集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具体细则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物类

与一线医务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征集未使用过的)、诊疗记录、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日记本、报名参战的微信截图、防疫管控工作笔记以及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社区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生产记录等;

(二)文件文书类

各级政府机关部署抗击疫情文件、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公告、完整的疫情发布资料、宣传海报、有关新型冠状肺炎的科普材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捐赠物品的发货单、个人捐款证明等;

(三)图像、音频视频类

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媒报道等;

(四)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

(五)其它与疫情有关的物品。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请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联系方式

出于疫情考虑,有意向者可以先致电丽江市博物院办公室电话0888—5180270,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丽江市博物院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丽江市博物院

2020年2月24日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木琼晓 整理

编辑 沈艺

审核 李学斌 李亚 兰芳

(作者:文旅丽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