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江古城5A级景区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34号)及《关于在丽江古城5A级景区开展“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的通知》(丽古示范发〔2017〕1号)精神及要求,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对2019年11月10日公布的86户“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进行了重点跟踪检查,经检查其中有3户不符合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的条件,决定撤销其“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称号,并收回牌匾和荣誉证书。现将撤销的3户“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及通过复审并继续保持“丽江古城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称号的83户经营户及经营店铺名单公布如下:
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
2020年1月7日
来源:丽江读本News
编辑 沈艺
审核 李亚 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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