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

丽江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

力争到2025年全市所有A级以上景区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

8月15日,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召集相关景区和部门负责人,召开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动员部署视频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和推进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

8月15日,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召集相关景区和部门负责人,召开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动员部署视频会。(记者 曾润民 摄)

会议指出,今年6月2日,省民族宗教委、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的指导意见》。各级民宗、文旅部门,各个景区要全面深入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是全面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具体举措,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涵、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更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的重要内容。

会议要求,一要明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目标。2022年,全面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2023年,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全覆盖,力争有一批景区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4年,继续在全市各景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工作,力争省级命名示范景区达到2个,同时,择优推荐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优先推荐“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2025年,市内2A以上景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景区”覆盖率达到100%,至少有3—5个景区获得“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同时要推进市级对示范景区的命名工作,力争到2025年所有A级以上景区创建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景区。

丽江相关景区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曾润民 摄)

二要提升旅游从业人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旅部门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民宗部门要为培训提供师资力量;景区每年至少要组织1次面向全体员工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培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水平和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认识。

三要推动景区建设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元素。深入挖掘景区景点历史文化内涵,并赋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充分展示丽江各民族主动融入中华民族发展历程的历史事实;认真修订景区景点介绍和导游词,在导游词、景点讲解词中融入中华民族一家亲、民族团结暖人心的生动内容等;实施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积极主动承办或开展各项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活动。

四要促进旅游业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紧密结合。以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以文旅融合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发挥好景区联盟组织引导作用。

来源 丽江日报

责编 童文文

审核 马永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