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旅游专门法庭”,让出游丽江更安心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产生明显冲击。疫情阻断了游客出行的脚步,大量旅游订单被取消、退款,旅游景区暂停营业,旅游业进入“寒冬”。随着新冠疫情的有效控制,旅游业开始“活跃”起来,但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也逐渐增多,为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妥善、快速化解旅游纠纷,丽江古城区法院旅游专门法庭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束河旅游专门法庭作为全国首家专门旅游法庭,一直坚持以参与束河古镇景区专项整治为重点,及时、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涉旅游纠纷案件,有效维护旅游者及旅游从业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2020年以来, 束河旅游专门法庭共受理涉及旅游纠纷共31件,进行司法确认2件,审结26件,结案率为83.87%,共审理涉束河古镇、大研古城各类民商事纠纷1185件。

在“快”字上做文章

针对旅游纠纷具有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法律关系较简单等特点,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旅游专门法庭制订出台了《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涉旅游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实现 “110”旅游审判新模式:即快速赶赴现场、快速了解情况、快速受理、快速裁判、快速执行。旅游法庭成立以来,当日立案,当日裁决在旅游专门法庭已成常态,旅游法庭成立后,结合丽江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出台了《依法办理旅游纠纷案件速裁办法》,对速裁的案件范围、速裁程序及联运机制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为案件速裁提供了制度保障。旅游专门法庭用实际行动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在“便”字上下功夫

旅游专门法庭坚持便民原则,实行全天候及时响应的工作模式,积极谋划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

“点对点”办案。采取上门办案、巡回办案、就地审理等便民措施,深入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纠纷,为群众节约诉讼成本,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心贴心”为旅客解难。对旅客主动为其提供司法服务,及时立案,快速审结,悉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解”字上求实效

注重调解结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旅游专门法庭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对案件不是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为最终目标,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将能动司法与调解优先的办案方针结合起来,以追求最佳的社会效果。为有效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延伸司法为民的触角,拓宽矛盾纠纷解决渠道,旅游专门法庭成立了“和合调解室”,为诉调对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司法确认等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揽子”解决的服务平台,打通诉前调解与快速审判的“高速路”,促使纠纷化解从终端裁判向源头防控延伸,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司法公正树在基层,让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真正做到“问题不出门 ,矛盾不上交”。

树立了“审判就是服务”的执法理念,把审判工作融入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之中,公平公正审理好涉旅游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0年以来,共调撤旅游纠纷案件9件,调解撤诉率为34.61%。


在“联”字上求拓展

积极推广运用“云解纷”“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远程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搭建“云解纷”“云上法庭”“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应用“互联网+”智慧法庭新模式,连线全国各地当事人,疫情期间亦不耽误案件审结,及时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2020年以来,通过“云解纷”、“云上法庭”、“三进平台”调解平台,共调解审理涉及旅游纠纷案件8件。

构建“普法-调解-诉讼服务指导”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调处机制。旅游专门法庭与束河派出所、束河司法所建设立体普法调处网络,以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高效的调解机制、详细的诉讼服务指导帮助游客解决旅游纠纷。2020年以来旅游法庭协助派出所、司法所调解涉旅游案件3件。

关口前移,为全区旅游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旅游专门法庭以服务旅游产业发展战略为导向,在审理好各类案件的同时,将司法服务的关口前移,与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的协同配合,及时为涉旅游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诉源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积极开展与束河司法所、大研司法所和开南司法所联调协作,将司法所调解的案件进行司法确认,让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2020年以来,共开展涉及旅游纠纷的司法确认2件。


来源 “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丽江市委政法委、古城区人民法院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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