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吉林等地 入(返)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当前国内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增长快速,疫情多点散发,波及范围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社区传播尚未阻断,并有外溢病例报告,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持续做好丽江市外防输入工作,在13号通告基础上,现就从严从紧做好上海、吉林等重点疫区入(返)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14天内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的新入(返)丽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的管控措施,期间分别开展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二、已在丽的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人员,以社区(村组)网格为单位,全面拉网式排查并严格分类分级落实管控措施。

(一)入(返)丽满14天的,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入(返)丽已满7天未满14天的,严格落实7天健康居家监测,开展2次核酸检测;

(三)入(返)丽未满7天的,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健康居家监测,期间分别开展3次和2次核酸检测。

三、有上海、吉林等地旅居史人员要及时如实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因迟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以上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来源  丽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责编 谢同希

审核 马永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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