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馆: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迎接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首个农历春节,表达全省人民喜迎冬奥,欢度春节的愉悦心情,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系列活动,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乡村、社会组织在此期间举办“村晚”,生动呈现云南全省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和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旨

紧紧围绕欢乐过春节·喜迎冬奥会等为主题,组织开展各类惠民、为民、乐民的群众文化活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云南省文化馆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各州市文化(群艺)馆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

(二)活动形式

1.全省“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元旦、春节期间,与文旅部保持一致,各州市通过线上线下(线上为主)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村晚”系列活动,云南公共文化云等平台设置活动专区,以网络直播、网上联播等形式充分展示、宣传“村晚”内容。遴选有特色有亮点的“村晚”积极申报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积极参与文旅部《我的春晚我的年》跨区域网络接力展播。

2.“我为群众办实事——文化进万家”活动。各州市要动员组织群众文艺小分队、文旅志愿服务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迎新春·送春联”、戏曲进乡村、百姓大舞台、展览展演、文艺创作、艺术普及和辅导培训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惠民活动。根据群众需求,以群众喜爱的地方戏曲和综合性文艺演出为主,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方式将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食粮送入寻常百姓家。

3.“欢乐过春节·喜迎冬奥会”活动。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充分发挥群众文化在宣传推广普及冬奥会的独特优势,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热爱冰雪运动,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助力,各州市要广泛开展以“欢乐过春节·喜迎冬奥会”为主题的美术书法摄影展、知识讲座、知识问答、趣味活动和编创群众性文艺作品,将群众文化与冬奥文化巧妙结合,用创新的文艺形式表达出云南人民迎接冬奥会的热情与期盼。

(三)活动总结

2022年2月下旬,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整理本州市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总结活动的新趋势、新特点。云南公共文化云将进行集中展示,并与国家公共文化云同步推出2022年全国“村晚”精品荟萃。

五、责任分工

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负责系列活动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

省文化馆负责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工作,依托云南公共文化云开设活动专题,支持各地“村晚”网络直录播,做好各地“村晚”及系列活动的网络展示和数据收集整理。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本地“村晚”展示及系列活动,做好意识形态审核工作,推荐本地示范展示活动地区。配合做好专题推广各项工作,及时汇总、整理、报送本州市“村晚”及系列活动相关数据。

示范展示举办地区负责组织好示范展示活动,突出云南本地年俗特色和优秀民间文化,配合云南公共文化云、国家公共文化云做好活动展示和网络直录播等各项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根据当地实际,以高质量发展指标为抓手,统筹做好本州市系列活动计划安排。要组织好本地“村晚”申报展示、群众文艺小分队、文旅志愿服务团的具体工作,安排适当的公共数字文化经费和免开经费,为活动的开展提供支持保障。活动要与当地开展的其他主题活动相结合,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活动”、文旅志愿服务活动、戏曲进乡村进校园、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抓好统筹、形成合力。

(二)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做好安全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形式主义,培育乡风文明新风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安全责任制,规范线上线下活动有序开展,确保政治导向和舆论导向正确。要严把安全关,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责任落实具体到人,切实做好安全监管,确保活动平稳顺利开展。

(三)做好疫情防控,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各州市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严格遵守活动开展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科学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制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控制队伍规模,减少人员聚焦,对活动场所采取严格的环境监测和卫生措施,具备条件的尽量选择通风的户外场地,引导群众参加活动时科学佩戴口罩,降低聚集性疫情发生风险。

(四)坚持群众参与,激发群众创新活力。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增强活动针对性、互动性,了解群众需求、呼应群众期盼、补齐精神短板。坚持群众自发自愿原则,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激发人民群众的创作和表演热情。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创编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传承文明乡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爱党爱国爱家情怀、喜迎冬奥会等题材的优质文艺作品,体现乡村文化振兴的新面貌。

(五)发挥平台作用,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云南公共文化云及各类媒介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活动开展情况。突出系列活动中涌现出的亮点热点,深入挖掘群文工作者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感人故事,定期推出专题报道,描述基层人民群众歌颂党、歌颂新时代、歌颂美好幸福生活的动人景象。云南公共文化云将开设活动专题,对系列活动进行集中展示。

七、报送要求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摸清本州市“村晚”及系列活动开展情况,按照附件申报表要求,填报本州市 2022年“村晚”活动计划,推荐1至2个“村晚”展示地区。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择优遴选有亮点和特色的展示点申报2022 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点。

请于2021年12月18日前将本州市《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请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本州市活动总结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苏克胜,0871-68337157。

邮箱:ynggwhy@163.com。

附件: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申报表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责编 谢同希

审核 邱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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