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川渝加大泸沽湖景区及周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力度并共同签署联合执法协作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泸沽湖景区及周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跨省协作机制,强化联席会议制度、区域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监管执法等长效机制建设,共同维护泸沽湖景区及周边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文化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推进泸沽湖景区及周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工作,2021年7月上旬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开展了泸沽湖景区川、滇、渝两省一市文旅市场跨省联合执法检查暨协作协议签署系列活动。

联合检查组由云南、四川、重庆三级文化综合执法机构和滇、川两省三级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近7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采取驻点检查和流动核查的方式,在泸沽湖景区四川门票站、云南门票站设卡对旅游团队、旅游包车及导游进行定点检查;对景区内旅游团队、旅游包车、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及涉旅购物商店进行流动核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强迫及变相强迫购物、无证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明确了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督办函的形式,对景区文旅市场存在的问题,督促属地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期间,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8车次。检查文化单位18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6家、营业性演出场所10家、文保单位及博物馆各1家)、旅游包车193辆、旅游团队186个、导游186人、涉旅购物场所12家、游船码头3个。通过检查,现场暂扣电子导游身份识别卡15张、口头警告导游73名;交通运政部门现场暂扣道路运输证件1个、暂扣涉嫌非法营运车辆4辆,劝说并安全转运游客39名,移交案件线索15个(云南2个、四川13个)。

7月15日,滇川渝共同签署了《四川省 云南省 重庆市关于泸沽湖景区及周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监管协作机制》,云南省丽江市、大理州与四川省凉山州、攀枝花市签署了《丽江市、大理州、凉山州、攀枝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协作协议》,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与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签署了《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协作协议》。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督查专员饶祥碧、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二级巡视员杨铭、重庆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原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总队长)李雅全出席并参加了省、市、县三级跨区域协作机制和联合执法协作协议签署仪式。

来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责编 谢同希

审核 邱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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