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智慧旅游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启动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旅游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开展2021年智慧旅游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深入发展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创新旅游产品体系,改善旅游消费体验”要求,推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决定开展2021年智慧旅游优秀案例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一批具有示范创新性和行业引领性的智慧旅游优秀案例,并进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征集范围:各单位(包括省级、地级、县级单位)推进智慧旅游发展的典型经验做法;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建设运营优秀案例;智慧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建设运营优秀案例;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场景;智慧旅游预约预订创新做法;智慧旅游服务优秀案例;智慧旅游管理优秀案例;运用智慧旅游提高适老化水平优秀案例等。

2.图文要求:每个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旨清晰、层次分明,着重突出重点、体现亮点,并附3-5张代表性图片(jpg/png格式),单张图片大小应不低于2M,每张图片附30字以内简要说明。

3.视频素材:配合优秀案例提供的视频材料,要求视频真实清晰,mp4/avi/mov格式均可,时长不超过5分钟,分辨率1920*1080以上。

二、工作流程

(一)推荐和报送

优秀案例需经推荐单位初审后报送。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每个单位限报3个案例;各有关直属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个案例。 

(二)审核和评审 

组织案例审核和专家评审。

(三)宣传展示

1.组织或推荐优秀案例参加由我部主办或指导的各类展会、活动、论坛等。

2.编印《2021年智慧旅游优秀案例汇编》。

3.中国旅游新闻网、中国旅游新闻APP等媒体平台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三、相关要求

1.所推荐的每个案例均需注明案例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2.请将案例的文字材料、图片和加盖公章的文字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7月3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ALZJ@ctnews.cn。如有视频材料,请将视频材料存储于U盘,统一寄至指定地址(地址附后)。

3.请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确保案例的真实性、创新性、实效性、示范性,符合相关要求。

4.各单位提交的材料需保证无版权纠纷问题,一经提交即视为授权我司进行编辑展示、媒体发布等公益宣传。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中国旅游报社 韩雨晓 010-85168195,18618119525;杨茂兰 010-85168197,18669002353

征集工作咨询: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董慧云 010-59882060;010-59882061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中国旅游报社(邮编:100009) 

邮  箱:ALZJ@ctnews.cn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2021年7月6日


来源 中国旅游报

责编 沈艺

见习责编 谢同希

审核 马永虎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