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鼓励把“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旅游从业人员绩效考核

为进一步深化丽江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旅游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意识,8月21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召开2020年全市旅行社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推进会议。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兆刚,局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古城区文旅局、玉龙县文旅局、丽江市旅游协会以及全市旅行社、导服公司负责人约160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并下发了《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文明旅游“行前教导、行中引导、行后总结”把好旅游“六关”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并就文明旅游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指出,丽江市作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全体市民的行为代表着整体丽江形象,面对游客要文明热情、干净整洁、友善好客。同时会议从“在签约组团环节建立多重教育制度”“在旅途行程环节落实导游领队一岗双责”“旅行社对导游领队强化事后总结培训工作”三个方面就丽江市旅游行业开展文明旅游工作做出要求。

会议要求,旅行社与游客签署旅游合同时,要签订或告知旅游安全及文明旅游相关事项,附送文明旅游宣传材料;要建立领队和导游文明教育引导责任制,落实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对于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行团队,推行文明引导员制度,推选综合素质好的游客作为文明引导员,协助领队对游客进行文明旅游教育督导;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各旅行社要制定年度文明导游、领队培训的方案,切实提高导游、领队的文明素质和教育引导水平。

据了解,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在下半年还将组织一次全市的文明旅游培训,培训记录将纳入对优秀导游的选拔、考评,鼓励各旅行社将文明服务、文明引导纳入对导游、领队的绩效考核,形成以“组织游客文明旅游”为导向的评价制度。

下一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还将持续加强对文明旅游的正面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丰富的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对文明旅游的相关要求,宣传一批践行文明旅游的旅行社、一批履职尽责的领队导游、一批讲文明守公德的游客,报道一批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刊播一批文明旅游提醒语等公益广告,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游客讲文明、树新风。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木琼晓 文/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

(作者:木琼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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