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丽江有了新目标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云南将进一步提升夜间经济对全省消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格局。其中,丽江祥和商业广场将打造为云南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丽江古城成为全省首批升级的15个夜间经济商圈。

《指导意见》提出的工作目标包括打造首批5个夜间经济地标、升级首批15个夜间经济商圈、培育首批50个夜间经济生活圈等。

5个夜间经济地标:昆明南屏街、大理复兴路、丽江祥和广场、景洪告庄西双景、曲靖外滩。

15个夜间经济商圈:昆明恒隆广场、万达广场、大悦城、同德广场、新南亚、公园1903、七彩云南、红星美凯龙、新城吾悦广场、融创文旅城、斗南花市以及景洪江边夜市、丽江古城、大理古城、曲靖阿诗玛商圈。

50个夜间经济生活圈:在昆明环翠湖、南强街、大观街、金马碧鸡坊步行街等具有夜间消费习惯的区域,其他每个州、市2-4个夜间生活消费比较集聚的区域。

为推动云南夜间经济发展,《指导意见》还提出十项主要任务,其中包括丰富消费业态、鼓励延时经营、推动数字升级、适度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试点夜间分时制步行街、美化灯光造景等。

在保障措施方面,《指导意见》明确用好财政政策,加大夜间经济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对商圈公共设施智能化改造、夜游产品开发、促消费活动开展等繁荣夜间经济有关措施给予支持。

来源 丽江日报

责编 抗武阳

审核 陈大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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